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确保到2008年底完成“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我区建筑节能任务要求,根据我厅《关于举办2008年建筑节能岗位培训班的预通知》(桂建人[2008]53号),经研究,定于2008年9月和10月分期在全区举办建筑节能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建筑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质检员、安全员、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见证取样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与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监理有关的国家和自治区建筑节能标准和应用技术。
三、分期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
(一)第1期培训班
时间:9月18日报到,9月19-20日上课
报到及上课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4楼多功能厅(报到在广西建设大厦4楼第2会议室)。
培训范围:南宁市、崇左市
(二)第2期培训班
时间:9月20日报到,9月21-22日上课
报到及上课地点:桂林市七星路18号桂星酒店
培训范围:桂林市、贺州市
(三)第3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9月22日报到,9月23-24日上课
报到及上课地点:玉林市一环东路323号得利宾馆
培训范围:玉林市、贵港市
(四)第4期培训班
时间:9月24日报到,9月25-26日上课
报到及上课地点:梧州市文澜路30号长城宾馆
培训范围:梧州市
(五)第5期培训班
时间:10月7日报到,10月8-9日上课
报到及上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实验小学(市北二路)
培训范围:来宾市、河池市、柳州市
(六)第6期培训班
时间:10月9日报到,10月10-11日上课
报到及上课地点:百色市教育宾馆(市城北二路)
培训范围:百色市
(七)第7期培训班
时间:10月11日报到,10月12-13日上课
报到及上课地点:钦州市嘉园酒店(市南珠西大街108号)
培训范围: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
四、其他事项
(一)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由我厅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节能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从事建筑节能工作上岗证明。未取得建筑节能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能从事与建筑节能相关的工作。建筑节能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检查已列为今年全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二)举办建筑节能岗位培训班,是全区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措施。这次培训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认真组织,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实抓好。
(三)培训班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我厅科技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771-2260041黄卉)负责,具体培训工作委托厅职工培训中心(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771-2260136曾全方)负责。请各市建委负责通知本辖区内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尚未确定培训人数的市请尽快落实,并于9月16日前将人数报我厅科技处。
(四)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须交1寸相片1张。
附件:各地市节能培训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doc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