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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7〕13号)

2017-04-21 15:52:1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质〔2017〕1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明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两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