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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7〕1号)

2017-01-06 16:53:44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质〔2017〕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两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