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2017〕1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明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两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8日
桂建质〔2017〕1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明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两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