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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广西光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在广西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5﹞20号)

2015-08-04 15:54:07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质﹝2015﹞2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暨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中,广西光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共两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资格。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恢复上述两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