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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广西兴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5﹞25号)

2015-09-30 17:41:1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质﹝2015﹞2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暨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中,广西兴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龙佳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崇左市太平建筑工程公司、广西星盟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5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恢复上述5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