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村镇字〔2005〕1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区级建筑设计院:
为改变我区村镇居民住宅缺少特色风貌、设计水平较低的现状,提高全区村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预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减少居民生命财产损失,今年的全区建设工作会议将编辑出版《广西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列为我区建设系统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该图集的编制和推广,有利于加快灾后重建家园,有利于提高我区村镇住宅的建设水平,有利于推进我区城镇化进程。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将所办实事办实办好,经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广西2005年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方案竞赛活动。
请各地建设部门根据《2005年广西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方案竞赛办法》(附后)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设计方案竞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竞赛完成后,我厅将根据各市组织竞赛的情况、所推荐方案的数量和质量等评出竞赛组织奖若干名,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组织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2005年广西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方案竞赛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00五年八月一日
附件
2005年广西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方案竞赛办法
今年全区建设工作会议将编辑出版《广西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列为我区建设系统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将所办实事办实办好,经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5年广西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方案竞赛活动。
一、竞赛方案的征集
在自治区级公共媒体上发布竞赛消息,向区内的建筑设计单位、个人广泛征集针对我区气候特征和地理条件而设计的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方案。设计户型分桂北、桂南2组,每组分小城镇住宅(商住或纯居住)、村庄住宅2类,每类按富裕型、安居型2个标准,共8种户型进行设计,即桂北小城镇富裕型、安居型,桂北村庄富裕型、安居型;桂南小城镇富裕型、安居型,桂南村庄富裕型、安居型。
二、竞赛事项
(一)参赛资格和要求
1、全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均可参赛,其中凡持有建筑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原则上都应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甲级单位参赛方案数量不得少于4个户型;乙级单位参赛方案数量不得少于2个户型。
2、全区从事建筑设计的工作人员和高校建筑学及相近专业的师生均可参赛。
鼓励报送已经竣工或在建的、受农民欢迎的村镇住宅设计方案。
(二)竞赛方案的评选及时间安排
1、建筑设计方案竞赛采取市、自治区两级评选。参赛的建筑设计单位、个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竞赛方案报所在市的市建委(建设局),参加所在市级评选。各市建委(建设局)负责组织本市属地内的建筑设计单位、个人参加竞赛,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所征集的竞赛方案进行评选并按户型排出名次后上报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级评选由自治区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请自治区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配合协助。
2、各参赛者须于2005年8月31日前将竞赛方案报送至所在市建委(建设局),市级方案评选工作须于9月15日前完成。
3、各市建委(建设局)须于9月20日前将推荐上报方案报送自治区建设厅村镇处。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每种户型至少各选送2个方案;崇左市、梧州市、玉林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桂南组每种户型至少各选送1个方案;贵港市、河池市桂北组每种户型至少各选送1个方案;来宾市、贺州市、百色市至少各选送4个方案,户型可自由选择。桂南地区可以报送桂北设计方案,数量不受限制,反之亦然。
4、自治区级评选将于2005年10月完成并公布竞赛结果。自治区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市选送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按户型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个(视各市选送方案数量确定),在公共媒体上公布,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评选结果可作为个人职称评定、评优及单位资质审核时的参考。
5、自治区建设厅将从获奖方案中选择具有广西民居建筑特色和时代特征的设计方案,请设计院设计出施工图后,编辑出版《广西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版权统一归属自治区建设厅),下发各乡镇免费提供给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建房农民使用。
三、设计原则
(一)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方案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功能布局合理,造价适中,经济实用,便于实施。广大设计人员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听取居民及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功能上既要实用又要满足现代文明生活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设计对应地区的村镇居民生活习惯。
(三)外观设计新颖、美观,体现现代文明,同时突出地方特色。
(四)设计方案要符合美观、经济、实用、环保、安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要求,尽可能采用新结构新技术,使用新型建筑材料。
(五)方案应体现在新时期新的生活方式下,营造更具有吸引力的村镇居住条件,改善村镇居住环境,体现21世纪村镇住宅的新变化,为村镇住宅的“升级换代”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
四、设计内容及要求
(一)造价要结合村镇居民生活水平的实际,其土建造价控制分别为富裕型≤700元/平方米、安居型≤450元/平方米。
(二)每户宅基地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按100-300平方米/户设计,户型可考虑双拼独院式、联排独院式和公寓式设计,双拼独院式、联排独院式层数村庄一般不超过3层,小城镇一般不超过4层,公寓式层数一般不超过6层。
(三)小城镇应考虑机动车停放,村庄应考虑农用车停放、农产品仓储室、猪圈、牛栏等。
(四)住宅建筑设计方案竞赛套型面积控制参考:
套型 |
安居型 |
富裕型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00-200 |
150-300 |
五、成果要求
(一)设计说明书1份(A3尺寸,单页),包括:
·方案创意说明
·院落布局说明
·内部功能分区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包括方案造价估算)
(二)设计图纸应包括:
·总平面图(比例1:500)
·单体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剖面图(比例1:100,公寓式方案视图纸幅面亦可采用1:200)
·单体建筑彩色透视图
所有图纸幅面均按A3尺寸布置。
(三)相关要求:
·展示用图(指以上成果要求中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内容)应贴裱在统一规格的轻质板上,规格为A1尺寸,数量1张。
·提供A3规格的文本1套(包括所有文字说明和图纸内容)。
·提供1份包括所有文字和图纸的电子光盘备份文件。其中文本文件使用.doc格式(Office97或Office2000版),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等图纸使用.dwg格式(Auto CAD14或Auto CAD2000版),透视图或鸟瞰图使用.jpg格式,图象文件的长度不小于4000pixels,采用最高质量压缩。
·为保证设计竞赛活动的公正性和可识别性,各参赛人应在图板背面右下角密封(非透明)参赛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不得在参赛设计方案上出现表明本单位(或个人)身份的各种标志。
·参赛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设计方案申报表(见附件)必须单独密封(标识“参赛人身份证明及申报表”字样)与上述材料一并提交。若单位参赛,其身份证明文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若个人参赛,其身份证明文件上须盖个人印章或签名。
六、其他
·所有送达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参赛表格、身份证明文件等)将不退还。
·所有设计文件的计量单位均须使用国际标准的公制计量单位(米或毫米)。
·联系人:胡沛琪 黄敏丽,电话:0771-2822573
·地址:自治区建设厅村镇处,邮编:530012
附件
2005年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设计命题 |
|
设计针对地区 |
| |||
设计单位 |
|
设计者 |
| |||
结构形式 |
|
户型 |
| |||
建设情况 |
|
建设地址 |
| |||
住 宅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
类型 |
双拼独院式 |
联排独院式 |
公寓式 | ||
占地面积(M2) |
|
|
| |||
建筑面积(M2) |
|
|
| |||
使用面积(M2) |
|
|
| |||
使用面积系数(%) |
|
|
| |||
阳台面积 (M2) |
|
|
| |||
设计简要说明:(可以另附页) | ||||||
填表说明:
1、“设计针对地区”指桂南或桂北地区。
2、“户型”指小城镇富裕型、安居型,村庄富裕型、安居型。
3、“建设情况”指是否已竣工或在建。
4、“建设地址”指已竣工或在建方案的建设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