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2019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我厅分别在2019年度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处长会议、自治区法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立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厅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28号)要求,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扎实开展“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目前,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基本建成,自治区审批监管系统逐步完善,全区14个市审批系统实现与国家平台实时对接,改革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部分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全面梳理编制我厅292项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界定与行政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同步规范本系统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和规范化通用目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加强行业立法。《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于2019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广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完成2019年度立法调研,同步推进燃气管理、城镇生活垃圾管理立法进程。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立法论证,在全国范围率先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配套文件。
(二)推动地方立法。举办地方立法专题讲座,明晰地方立法功能定位、重点任务和原则标准,协调各市合理申报和安排立法项目。近年来,全区涉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地方立法项目共计61部。
(三)建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成国家、自治区、各市70余部涉及机构改革、产权保护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及相关法规规章清理工作,通过法治架起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及合法权益的“防护网”,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建立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机制。根据厅本级《合法性审核管理制度》,将十大类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对13件规范性文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力度。重视合同管理,加大对服务类、货物类等政府采购合同规制力度,防范合同风险,明确各部门依法签订合同内容、形式,将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限额以上经济合同全部纳入厅务会集体审议范畴。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规范决策流程,对住房保障、资金分配、行业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全部纳入厅务会和厅党组会集体审议事项,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同步强化依法决策机制成果转化力度,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行政决策风险及程序管控》列为2019年年度重点课题,研究“S-CAD”政策评估方法,提高决策制定的理性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稳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广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评分细则》,建立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执法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对各设区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执法工作和成效进行客观评价。14个设区市均组建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且均为政府组成部门。南宁、柳州、北海、玉林、崇左等市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9个设区市已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在本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对执法信息进行集中公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裁量权基准的调整,及时修订本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实现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指引、案卷归档、调查取证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信息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行为统一管理的“三统一”模式。对33件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筑节能管理的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同时参加厅机关9次行政审批事项评审会及7次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听证会,既现场释法又丰富了法制审核形式,实现了厅本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零复议、零诉讼”。我厅是2018年以来全区第一个主动开展行业法治政府督查的区直部门。2019年,我厅继续发挥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作用,成立由司法、行政、法律顾问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调研组,主动开展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调研。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强化行政复议、诉讼、信访案件办理。收到59件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复议案件41件(维持率50%),诉讼案件24件(胜诉率98%,机关负责人出庭12件),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拆、违法建设、招投标等领域。全区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和优秀行政复议决定书评选中,我厅各有2件入选,占入选总数的10%。制定《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实施细则》,完善信访投诉举报分类处理机制,对45件信访事项实施审核。
(二)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参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典型案件庭审及专项研讨会,参与全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政案件裁判指引论证,推动“即查即拆”制度在审判指引中落地。同步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积极指导各市在城市建设领域落实检察院检察建议(处理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垃圾清运案),彻底消除行业安全隐患。
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三会一考”增强“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推动厅机关、厅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厅党组会、厅务会、干部大会”等会议形式,促进领导干部掌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依法治国方略,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全体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100%。
(二)强化宪法学习宣传。全面启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城市管理执法为切入点,组织本系统录制 “我与宪法”微视频,提高宪法宣传可视化程度。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宪法进万家、法治助脱贫”等主题活动,以宪法为统领,为群众讲解建筑施工安全、建筑节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热点法规、政策,构建以群众日常生活需求为导向的普法新模式。
(三)立足行业焦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我厅领导带头深入项目工地开展“法律进工地”及“律师以案释法”活动,大力宣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领域等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营造工地学法氛围。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违法建设、房屋征收等诉讼案件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现场学法。打造“立法中普法”新模式,在推进《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环节,同步开展《物权法》及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系统部分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仍有差距;二是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规体系陈旧,呈“老龄化”趋势,地方立法资源有限,立法未能完全及时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三是法制队伍人员力量不足、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仍然有待提高。
八、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自治区层面重点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有条件的可实施法规规章的打包修订,提高行业立法效率。
(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队伍建设。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基层执法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有着最为密切的联系,是群众直观审视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窗口,需要统筹保障执法队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