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厅分别在2019年度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处长座谈会、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立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厅法制机构负责人荣获全国普法办“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厅认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大改革推进力度,扎实开展基于“一张蓝图”的并联审批,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全覆盖”,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比国家规定的120个工作日减少20个工作日。目前,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基本建成,自治区审批监管系统逐步完善,全区14个市审批系统实现与国家和自治区平台实时对接,改革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自治区机构改革安排和部分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全面梳理编制我厅292项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界定与行政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同步规范本系统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和规范化通用目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加强行业立法。《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于2019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广西物业管理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审,《广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完成2019年度立法调研,同步推进燃气管理、城镇生活垃圾管理立法进程。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立法论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配套文件。
(二)推动地方立法。举办地方立法专题讲座,明晰地方立法功能定位、重点任务和原则标准,协调各市合理申报和安排立法项目。
(三)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成70余部国家、自治区和各市层面涉及机构改革、产权保护等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及相关法规规章清理工作,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架起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及合法权益的“防护网”,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建立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机制。根据厅本级《合法性审核管理制度》,将十类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对13件规范性文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力度。重视合同管理,加大对服务类、货物类等政府采购合同规制力度,防范合同风险,明确依法签订合同的内容、形式,将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限额以上经济合同全部纳入厅务会集体审议范畴。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我厅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规范决策流程,对住房保障、资金分配、行业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全部纳入厅党组会和厅务会集体审议事项,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同步强化依法决策机制成果转化,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行政决策风险及程序管控》列为2019年年度重点课题,研究“S-CAD”政策评估方法,提高决策制定的合理性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稳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广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评分细则》,建立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执法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对各设区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执法工作和成效进行客观评价。14个设区市均组建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且均为政府组成部门。南宁、柳州、北海、玉林、崇左等市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有10个设区市已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在本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对执法信息进行集中公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裁量权基准的要求,及时修订本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实现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指引、案卷归档、调查取证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信息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行为统一管理的“三统一”模式。对47件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筑节能管理的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多次召开行政审批事项评审会及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听证会,在现场释法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法制审核形式,实现厅本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零复议、零诉讼”。我厅为2018年以来全区第一个主动开展行业法治政府督查的区直部门;2019年,我厅继续发挥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作用,成立由司法、行政、法律顾问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调研组,主动开展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综合调研。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我厅承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共41件,承办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共2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突出做好重点建议、重点提案的办理,规范办理复文,实现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沟通率达100%,人大代表、提案者对我厅办理满意度达100%。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修订本厅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会议制度、公文审批等工作;制定《办文规范指引》,细化办文流程,提高办文质量;制定宣传舆论工作“1+2”制度(即主文件厅本级《宣传舆论工作制度》和两个配套文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领导干部媒介素养提升工作方案》),提升领导干部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舆情应急处置能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强化行政复议、诉讼、信访案件办理。2019年,我厅共收到61件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复议案件42件(维持率53%),诉讼案件28件(其中机关负责人出庭12件,胜诉率96%)。上述案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拆、违法建设、建筑市场管理等领域。在全区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和优秀行政复议决定书评选中,我厅各有2件入选,占入选总数的10%。制定《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实施细则》,完善信访投诉举报分类处理机制,对45件信访事项实施审核。
(二)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积极参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典型案件庭审及专项研讨会,参与全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政案件裁判指引论证,推动“即查即拆”制度在审判指引中落地。同步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积极指导各市在城市建设领域落实检察院检察建议,彻底消除行业安全隐患。
七、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通过“三会一考”增强“关键少数”法治意识。通过厅党组会、厅务会、干部大会等会议形式,促进领导干部掌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依法治国方略,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全体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100%。
(二)强化宪法学习宣传。全面启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城市管理执法为切入点,组织本系统录制“我与宪法”微视频,提高宪法宣传可视化程度。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宪法进万家、法治助脱贫”等主题活动,以宪法为统领,为群众讲解建筑施工安全、建筑节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热点法规、政策,构建以群众日常生活需求为导向的普法新模式。
(三)立足行业焦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厅领导带头深入项目工地开展“法律进工地”、“律师以案释法”等活动,大力宣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领域等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营造工地学法氛围。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房屋征收等诉讼案件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现场学法。打造“立法中普法”新模式,在推进《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环节,同步开展《物权法》及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系统部分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仍有差距。二是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规体系陈旧,呈“老龄化”趋势,地方立法资源有限,立法未能完全及时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三是法制队伍人员力量不足,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仍然有待提高。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的“三大重点、九个方面”工作要求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有关部署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完成《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二审、三审,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完成《广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报送及审议,完成《广西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二是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三是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行为指引和法制审核力度,修订本系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实现执法公示动态管理;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四是拓宽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改进办案方式,强化纠错力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大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案件研判、信息共享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行政执法公信力。五是全面做好本行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配合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绩效考评及“七五”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
特此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