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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名单的通知(桂建便函〔2017〕622号)

2017-09-29 09:37:20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便函〔2017〕622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名单的通知》(建村函〔2017〕236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区共有12个行政村被列入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其中,南宁市马山县金钗镇龙塘村等7个村被列为保障基本示范村,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新街村等2个村被列为环境整治示范村,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周家村等3个村被列为美丽乡村示范村。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建村〔2016〕274号)要求,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认真开展创建工作,提前做好申报准备,争取有更多、更优秀的行政村列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