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德斌等7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会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对金秀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我厅商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加大对金秀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金秀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一)积极推进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近年来,我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编制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桂建城〔2012〕47号)《关于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3〕33号)等文件,要求全区各市、县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市政设施(含城市道路、桥梁、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供水(含二次供水)专项规划、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城市排水(含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专项规划、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城市环卫(含公厕、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等8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力争在国家和自治区项目申请中有所突破。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区75个县(市)中,完成全部8个市政专项规划编制的有33个,完成5~7个市政专项规划编制的有12个,完成4个以下市政专项规划编制的有30个。截至目前,金秀县已完成城市供水、燃气2个专项规划,其他6个专项规划仍在编制当中。
(二)加大扶持力度,注重资金倾斜。我厅一直十分重视金秀县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加大对金秀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据初步统计,2011年至201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金秀县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近5000万元,专项用于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30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利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8号),自治区已按照至2017年基本实现100%的乡镇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目标,对金秀县纳入自治区污水、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的项目给予资金保障。“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财政还将通过统筹国家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安排1750万元支持金秀县7个镇级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提案提出加大对金秀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对于完善金秀县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将指导金秀县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国家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大好时机,采取措施加快市政专项规划编制,做好项目计划和项目储备,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扎实做好拟实施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充足的项目储备、完善的项目前期准备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周密的工作部署、细致的工作安排,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推进金秀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迈向新的台阶。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6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昱,0771—2264307
抄 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
处、来宾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