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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质〔2017〕21号)

2017-05-04 16:09:35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规范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监督档案管理标准,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反馈。联系人:王劲宏,联系电话:07715881296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管理规定.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