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人〔2015〕75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村镇建设管理,建设文明生态乡村,打造彰显“乡土、乡情、乡愁”村落民居,加强我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拟于2015年11月上中旬分别在南宁市、桂林市举办2015年村镇建设与管理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相关镇(含“四所合一”试点镇)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副镇长、乡镇规划建设站站长、乡镇城建助理员;
(二)乡土建设示范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领导及辖区内相关镇分管城建工作的镇领导。
二、培训主要内容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村镇规划理论与实践(包括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等的编制与实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与保护发展;特色美丽宜居小镇、村庄创建;“绿色村屯”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地点
计划于2015年11月上中旬分别在南宁市、桂林市相关院校举办两期研修班;每期脱产集中培训时间4天,具体办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学员的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我厅筹措,学员往返交通费等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报名办法
培训班的组织工作委托我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负责,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10月27日以前登陆我厅培训中心网站(/gxzczx/)下载报名回执(附件),并填好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jtpxzxjwk@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学习。
(二)厅培训中心联系人:曾惠玲,联系电话:0771—559507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