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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的预通知(桂建人[2012]15号)

2012-03-05 16:13:42 来源: 收藏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各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城镇化示范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3号)及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我区城镇化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城镇化工作任务的需要,经研究,拟于2012年4月起分2期举办“201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的主管领导;各设区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各城镇化示范县人民政府分管城镇化工作的领导;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骨干。

报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具体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进行调配。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城镇化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理念与统筹城乡发展;城镇化建设与地方文化特色;

    (二)城市规划设计的发展趋势;城市定位、城市设计与城市特色;城市现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国内外城市建设及规划体系比较;外国现代建筑;

    (三)城市经营、社会发展和政府决策;城市公共管理与危机管理;

    (四)住房产业政策;

    (五)创新思维、领导艺术与政治智慧;

    (六)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区域规划与项目管理。

    三、培训时间

    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分2期进行,每期时间12天,具体办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分别在同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举行。

    五、培训经费

    培训所需学费由我厅筹措,学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六、报名办法

    研修班的组织工作委托我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负责,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3月20日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填好报送我厅培训中心。联系人:容  荣,联系电话、传真:0771—2260159。

    五、其他事项

    (一)研修班办班期间要成立专门的办班会务管理机构、后勤服务机构、临时党支部和临时班委会,落实领导、班主任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并对研修班的培训效果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

    (二)集中培训结束后,要求学员撰写一篇约3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同时将学员个人的培训情况登入《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⒈ 201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报名名额分配表

          ⒉ 201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报名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1

201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报名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名额

1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4

2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4

3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4

4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4

5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3

6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3

7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3

8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4

9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4

10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3

11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3

12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3

13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3

14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

3

15

各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14(每市1名)

16

全区城镇化示范县

18(每县1名)

17

厅机关及厅属单位

10

合计

90

注: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进行调配。

附件2

201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报名回执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学  历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拟参加培训班类别

同济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注: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进行分班调整。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备  注

注:1、此表可复制;2、填好后传真到: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容  荣收(传真:0771—2260159),电子邮箱:474369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