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人〔2012〕11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各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住建系统,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2012年4月,我厅在上海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组织举办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城镇化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3号)及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定于2012年11月在浙江大学(中组部干部培训基地)组织举办201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的主管领导;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及专业技术骨干;
(二)各设区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各城镇化示范县人民政府分管城镇化工作的领导;
(三)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局领导及专业技术骨干;
(四)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骨干。
培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具体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审查后再适当调配。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第一期培训班(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综合管理类)
培训时间:
(二)第二期培训班(建筑规划设计、市政园林专业类)
培训时间:
三、培训主要内容
(一)公共部分
当前中国政治热点问题分析、领导角色与行为转变、经济全球化下的都市发展等。
(二)专业知识
新型城镇化理念与统筹城乡发展、创新思维与现代管理;经济转型大背景下城市战略规划与布局、城市规划与建设等。
四、培训经费
培训所需学费及伙食费由我厅筹措,学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报名办法
研修班的组织工作委托我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负责,请各有关单位于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工作将列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有关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我厅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各期培训学员名单。
(二)培训班的具体行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集中培训结束后30日内,要求学员撰写一篇3000字内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学员的培训情况将登入《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
附件:1.201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报名名额分配表.doc
2.2012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专项研修班报名回执.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