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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南宁市举办2013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跨越发展专项研修班的预通知

2013-07-09 15:43:31 来源:桂建人[2013]73号 收藏

各县人民政府,各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建设,加强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定于20137月下旬在南宁市举办“2013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跨越发展专项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第一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各县分管城镇化工作的副县长。

(二)第二期乡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区“村收镇运县处理”的75个县(市)中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示范点的乡镇书记或镇(乡)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二、培训内容

重点讲授城镇化跨越发展及“美丽广西清洁家园”相关文件解读、城镇体系规划与实施、现行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和改革方向、城市化与城镇体系、城市特色的塑造与脆弱资源的保护、城镇化建设政策及案例分析、清洁家园相关技术应用、村庄规划实施与应用技术、城乡清洁工程成效及拓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等专题内容。

三、培训时间

20137月下旬,县处级、乡科级城镇化研修班各举办1期,共计2期,每期培训时间为3天。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培训所需学费由我厅筹措,学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将纳入全员培训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集中培训结束后,学员个人的培训情况将登入《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请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研修班的组织工作委托我厅培训中心具体负责,请各有关单位于2013716以前将“报名回执”填好报(送)我厅培训中心。联系人:卢兴宁,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 -281610515296388385

 

附件:2013年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城镇化跨越发展专项研修班报名回执.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