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计〔2008〕49号
各市建委,有关市市政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07年修订的《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和我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建设统计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桂建计〔2008〕53号)中关于做好城建统计年快报工作的要求,现将年快报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统计范围
(一)统计内容:包括城区人口和建成区面积、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及新增生产能力、供水、燃气、公共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
(二)统计范围:设市城市和县城。
二、填报表式
年快报表式详见《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市(县)快综1表。
三、数据汇总及报送要求
(一)数据处理和汇总:年快报数据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开发的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数据汇总软件进行填报和汇总(报表软件下载地址: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
(二)报送要求:请各市建委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年快报数据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厅计财处。
四、统计工作方式
城建统计年快报工作由各地级市建委负责布置和汇总,建设系统其他各专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按时、如实上报有关统计资料。各县(市)的年快报表报送上一级建委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我厅。
联系人:陆翔,联系电话:0771-2260036
邮箱地址:LuXiang76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