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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2008-09-28 17:04:16 来源:桂建培 [2008] 58号 收藏
桂建培 [2008] 58号
各市建委、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关于举办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预通知》(桂建人[2008] 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从2008年10月8日起举办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市建委、县建设局相关业务处(科)室有关人员;
    (二)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5.12四川大地震建筑物破坏情况简介及破坏原因简析;
    (二)2008年版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及抗震规范局部修订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主要修订内容及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解析,与旧规范的衔接问题;
    (三)建筑结构规则性及概念设计;当前我国建筑抗震设计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措施与办法;建筑结构优化设计;
    (四)广西主要标志性建筑设计案例分析(广西人民会堂、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地王大厦、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等);
    (五)我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区内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
    三、主讲专家
    主讲专家为直接参与规范起草或参加全国标准(规范)宣贯师资培训班的专家、教授。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范围
    (一)第一期培训班(南宁班)
    时间:10月8日报到,10月9~10日上课;
    报到及上课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11号瑞悦大酒店(三月花国际大酒店旁);
    培训范围:南宁市、玉林市、贵港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来宾市、河池市等相关人员。
    (二)第二期培训班(桂林班)
    时间: 10月10日报到,10月11~12日上课;
    报到及上课地点:桂林市七星路18号桂星酒店;
    培训范围:桂林市、柳州市、贺州市、梧州市等相关人员。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360元/人,资料费7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举办建筑抗震标准培训班,是自治区建设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建筑抗震设计(设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市建委、县建设局和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认真组织,安排已报名的同志按时参加培训学习。还未报名参加培训的单位(个人)请及时派人参加培训。
    (二)培训班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由自治区建设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请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交1寸相片1张。
    (三)本次培训班的学习内容,作为我区2009年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学习内容之一,凡是2009年注册期满的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可把参加本次培训学习作为相应的继续教育课时。
    (四)培训班会务工作联系人:马世军,联系电话(传真):0771-2260160(办)。
 
 
 
                    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