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村镇[2007]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7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
2007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
2007年是我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关键一年,全区城镇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推进城镇化、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突出发展中心城市为重点,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建设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为抓手,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推进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乡居民宜居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加强城镇群(带)规划和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
(一)抓紧编制城镇群(带)规划。突出抓好城市规划,突出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城市综合管理,突出抓好人居环境建设,不断增强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
一是把南北钦防、桂北、桂中、桂东南等四个城市(镇)群打造成全区城镇化的龙头。逐步启动“四群四带”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壮大黔桂走廊、右江走廊、桂东北和桂西南城镇带。加快发展“四群四带”的中心城市,完善功能,形成特色,壮大实力,增强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是编制完成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镇群规划,合理确定北部湾区域(广西)城市的空间布局和规模等级,明确城市建设发展时序,加强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和分工协作,实现城市以及地区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
三是加快南宁、柳州、桂林等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加强其他区域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城市新区、工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管理。突出抓好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二)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争取出台《关于加强规划管理的决定》,强化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提高城镇化质量。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的空间管治要求,加强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推行“阳光规划”,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规划公众参与制度。
二、组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一)组织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五年规划。建立和完善环卫专业规划体系,编制完成自治区城乡环卫总体规划以及部分市、县环卫专业规划。
(二)加快建立城市环境卫生体系。完善城镇日常保洁系统,提高城镇日常保洁能力,提高环卫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服务水平。推进城镇环卫行业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快建立以环卫治理和管理的政府行政体系、市场信息运行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卫体系。
(三)强化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加强城市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包括管理、监督、激励和问责制等在内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治理脏乱差、建设洁齐美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活动。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与“南珠杯”竞赛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抓好中心城镇的整治改造,要组织实施一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历史文化街区和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性整治项目;突出抓好中心城市小街小巷的整治改造,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力争在城市的特色风貌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五)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把“城乡清洁工程”延伸至乡村,推进乡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开展村容环境整治,搞好村屯环境卫生,建立村屯清洁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推广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房的 “五改”等,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大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争取国债、财政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对城镇建设的支持。加强城市供排水管网、燃气管网、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以及小城镇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配套和完善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收运等设施。全面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保护好饮用水源,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督察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建设7个地级市的污水处理工程、16个县的县城供水工程。
(二)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财政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力度,抓好城市公交专用道、智能交通系统、大型公交综合枢纽和场站的建设。
(三)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今年计划新开工的高速公路项目有6个:隆林至百色、兴安至桂林、筋竹至岑溪、鹿寨至阳朔、六寨至河池、河池至宜州高速公路。年内要实现建成投产高速公路300公里以上。继续抓好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一期项目收尾工程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二期工程的开工建设。今年重点是抓好港口大型泊位和深水航道建设,开工建设钦州中石油10万吨级码头工程、北海港石步岭港区三期工程、北海铁山港区5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防城港18~22号泊位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专用码头、防城港东湾、西湾航道工程;建成投产钦州燃煤电厂7万吨级码头工程、防城港电厂煤码头及航道工程、防城港20万吨级码头及其配套15万吨级航道及防波堤工程等,新增10万吨级泊位2个、5-7万吨级泊位2个等。二是加快西江扩能和右江渠化步伐,重点开工建设右江鱼梁航运枢纽和西江桂平二线船闸工程,实现长洲水利枢纽一号船闸扩能工程建成投产和那吉航运枢纽一号机组发电。
重点抓好自治区体育运动中心主运动场、文化艺术中心、民族博物馆、科技馆等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项目的建设。启动一批为民办实事的城建项目。
四、推进边境城镇高标准、高品位的规划与建设
为提高我区边境城镇在多区域合作背景下的综合竞争力,使我区边境城镇面貌符合自身的国际定位,拟突出抓好位于边境的市(县级市)、县(区)及其所辖沿边境建制镇、乡集镇,以及口岸所在地集镇的城镇规划建设工作,其范围包括东兴、凭祥、宁明、大新、龙州、靖西、那坡和防城区八个市、县(城区)所辖的边境镇和集镇。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根据边境城镇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关规划建设标准的指导意见。二是科学编制(修编、调整)边境城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三是完善边境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搞好城镇道路交通、给排水、园林绿化等工作,提高城镇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城镇面貌。四是健全边境建制镇以上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落实规划的实施工作。
五、继续组织实施“1211”工程
(一)努力塑造城镇风貌和城镇特色。加强自治区小康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规划,“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村)规划的编制。在恭城、武鸣两县开展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试点。研究探索我区不同地域建筑特色,挖掘民族地区特有的建筑符号。按照“控制增量、改造存量”的要求,稳步推进“竹筒房”改造;抓好古村落和传统民居的保护性抢救工作,组织对10个示范县、22个小康示范镇的“竹筒房”外立面进行改造,努力形成城镇的民族特色和地方风格。
(二)把推进城镇化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推进城镇化的最佳着力点,坚持企业发展、城镇拓展的双赢机制,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壮大小城镇实力。广泛吸收各类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合理安排建设重点和建设时序。加强对村镇建设的安全管理,抓好村屯建筑防震减灾和桂北三县(龙胜、融水、三江)村寨防火改造等工作。
加强县际路网和农村公路建设,为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今年全区县际路网计划安排建设项目44个、建设公路里程2000公里左右,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6840公里,其中通达工程3500公里、通乡油路3340公里、农村客运站105个、便民候车亭120个、便民码头30个。
(三)以规划为引导,推进新村建设。大力推进新农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继续做好自治区、市、县等三个层面的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年内组织编制完成自治区层面500个村的村屯规划,着重解决村屯基础设施、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配套设施问题。结合实施乡村清洁工程,重点建设村屯排水沟和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重点挖掘村屯建设特色,形成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把村镇规划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维护的村民自治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四)加强旅游项目建设。结合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清洁工程”,加快旅游城市、旅游村镇、旅游景区和工农业旅游示范项目的建设,提高旅游硬件设施和旅游服务水平。
(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资金安排方面,设立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和城镇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镇建设规划、“1211工程”和“城乡清洁工程”。在投入重点方面,加大对城镇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着力抓好“城乡清洁工程”,建立健全治理脏乱差和建设洁齐美的长效机制。在资金使用方面,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采取贴息、补助、以奖代补方式,扎实推进城镇公用事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居住条件,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六、深化改革,创新体制
(一)全力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以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为切入点,重点抓好提高审批效率、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等工作,促进机关管理创新。
(二)扎实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力争在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行业的市场运作方面有显著进展。
(三)推进工程项目管理改革。鼓励大型设计、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总承包方向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四)加强科技对城镇化的支撑。围绕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进行研究,加强技术集成,制定科学的城镇建设规划,实施循环经济建设的理念和行动。从治污、小流域治理、生活废水和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着手,加强节约能源、人居条件、防灾减灾和防治大气污染等综合技术的攻关研究,为推进我区城镇化工作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
(五)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发放住房补贴工作力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大力推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稳步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七、加快建设经济的发展
建设经济是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我区建设经济各主要指标考虑做如下安排:
——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00亿元,同比增长15%。
——村镇公共设施建设投资30亿元。
——重点工程完成投资400亿元以上,确保龙滩电站等18项重点项目部分建成投产,80项自治区重点项目按计划开工。
——实现建筑业总产值770亿元,同比增长15%。
——房地产投资410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投资40亿元);村镇房屋建设投资 120 亿元,同比增长20%。
为完成上述任务,2007年将着重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两大产业的发展工作。
(一)继续保持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坚持“在发展中抓好调控,在调控中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坚定不移抓发展,多管齐下抓调控,标本兼治抓规范,推进创新抓质量,落实制度抓保障,扎扎实实抓管理。抓住多区域合作、多重机遇叠加的时机,继续扩大我区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构建适合我区实际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年活动,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合理引导和调控住房建设和消费。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订住房建设和消费引导标准,引导住房开发结构调整和居民合理消费。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推广应用建筑科技成果。结合发展县域经济和新农村建设,加大县级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管理的力度。二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年活动,抓好专项整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继续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把建设廉租住房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认真抓好。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多渠道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二)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一是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的动态监管,改进和完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专家管理、评标办法等管理制度。二是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并完善城乡建筑安全、工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实施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落实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三是建立和完善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资金落实,规范各方行为,加大对违规项目和单位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四是积极培育建筑装饰装修产业。制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培育装饰市场特别是家庭装饰有形市场,尽快形成建筑装饰产业集群。五是加大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的工作力度。力争出台自治区《关于做大做强建筑业的若干意见》;抓住多区域合作的机遇,组织设计、施工等优势企业开拓东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