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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2007-03-29 09:55:32 来源: 收藏

桂建管[2007]22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128号)的要求,对全区建筑业企业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内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

  二、程序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填写《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由各企业对本企业人员填写情况进行核实并填写意见。

  (二)各企业将《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在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上填报,于2007年5月10日前报送完毕。

  (三)网上报送成功后,各企业将网页内容打印形成书面报表一份,在该报表上加盖企业公章,将该报表连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年检情况)、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年检情况),于2007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初审部门。

  (四)初审部门为企业所在地市建委(建设局);广西建工集团下属企业由广西建工集团初审;涉及铁路、交通、通信、水利水电、民航等专业厅局的下属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市建委(建设局)初审。

  (五)各市建委(建设局)、广西建工集团要认真审核,并需核对企业资质、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资质证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在《建筑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07年5月20日前报送我厅建管处。

  三、各市建委(建设局)、广西建工集团负责组织督促本地区、本部门的建筑业企业做好此次调查工作。

  四、自治区建设厅联系人:余艳琴,联系电话:0771-2260059。
 
  附件: 《建造师、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表》及填表说明.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