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掌握我区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状况,督促和指导各地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我厅定于2月下旬开展2019年第一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工作情况专项调研。本次调研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提升活动、重大危险源、起重机械、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6个方面的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调研范围
全区14个设区市及其所辖1-3个县(市、区),调研的具体县(市、区)由各调研小组确定。
二、调研工程及数量
本次调研需进入工程施工现场,选取的工程重点是形象进度为主体结构二层及以上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设区市、县(市、区)均至少选取2个;对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情况的调研,重点选取已部分完成或全部完成逐套验收但尚未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当地无此阶段工程的可选取2018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设区市、县(市、区)均至少选取2个;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调研,设区市、县(区)均至少选取4个工程,其中至少选取2个政府投资工程。
各调研组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提前半天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中随机选取,或采用“扫马路”的形式选取需进入施工现场调研的工程。重点选取2018年10月以来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企业(详见附件1)所承接的工程。
三、调研内容
(一)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⒈ 宣传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情况;
⒉ 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7号)情况;
⒊ 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发〔2018〕13号)情况;
⒋ 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7〕12号)情况;
⒌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2018年下半年全区建筑市场层级监督检查通报中被挂牌督办的项目查处或移交情况;
⒍ 监督机构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管理并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建质〔2018〕31号)要求,开展建筑用砂专项检查情况;
⒎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规定(试行)》(桂建发〔2017〕8号)情况;
⒏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系统等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调研内容详见附件2。
(二)对企业调研的主要内容。
⒈ 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情况;
⒉ 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状况;
⒊ 使用便携式检测仪器调研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使用的主要建材质量情况,并现场了解见证取样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情况和检测不合格项目闭合处理情况;
⒋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实施情况;
⒌ 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
⒍ 起重机械检测、安装和使用情况;
⒎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⒏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施工安全行为;
⒐ 建立建筑用砂进场台账情况;
10. 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情况;
11. 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4号)情况。
调研内容详见附件3~附件12。
(三)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调研的主要内容。
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在工程中的落实情况。调研内容详见附件13。
四、调研程序
(一)分组调研。现场分6个专业小组分别开展调研工作,分组调研的内容包括建设主管部门履职资料、实体质量、安全防护、起重机械和监督抽测(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当地监督机构以下人员应进入施工现场各司其职,并参加调研工作: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公司质量安全部门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取样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见证监理员和项目主要监督员等,项目主要监督员还应现场撰写一份监督抽查记录。
(二)集中调研。分组调研结束后,各调研组在现场组织调研座谈,座谈的主题为“提高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发言的次序如下:(1)施工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取样员以及监理项目部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见证监理员;(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公司质量安全部门的管理人员;(3)监督机构项目主要监督员;(4)调研组专家。
(三)发出整改建议书。调研组记录被调研单位和项目的相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现场发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建议书。
五、调研分组
本次调研共分6个小组,原则上每组由1名组长、1名联络员、4名质量专家、2名安全专家、1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调研专家组成。各组组长及调研地区如下:
组别 |
组长 |
调研地区 |
第一组 |
顾 胜 |
柳州、来宾市 |
第二组 |
杨东源 |
梧州、贵港、玉林市 |
第三组 |
张荣民 |
北海、防城港、钦州市 |
第四组 |
蓝 俊 |
南宁、河池市 |
第五组 |
黎 浩 |
桂林、贺州市 |
第六组 |
邓玉纯 |
百色、崇左市 |
各组具体人员以及行程安排由各调研小组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函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
(二)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当地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工程基本信息、进度信息录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系统,并核对进度信息,以便在网上选取被调研的工程。我厅将在调研结束后通报工程信息录入情况。
(三)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准备以下表格:
⒈ 在建工程一览表:要求有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名称、审图机构名称、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结构类型、建筑面积(长度或跨度)、工程造价、形象进度、资金来源等内容;已完成或部分完成逐套验收的住宅工程,应在形象进度栏注明逐套验收的进度。
⒉ 竣工验收住宅工程一览表:要求列出2018年1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住宅工程一览表,除包括上条内容外,还应注明竣工验收日期。
(四)参加调研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上未尽事宜,可详询本次调研工作联系人:王劲宏,联系电话:0771-5881296。
附件:⒈ 2018年10月以来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名单 发文正式稿 (1-3附件).doc
⒉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调研表
⒊ 在建工程基本情况调研表
⒋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调研表
⒌ 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调研表(房屋建筑工程)
⒍ 施工单位履职情况调研表
⒎ 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调研表
⒏ 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调研表
⒐ 安全生产现场控制情况调研表
10. 建筑起重机械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调研表
11. 建筑起重机械现场安全情况调研表
12. 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情况调研记录表
13. 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调研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