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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6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8〕39号)

2018-11-06 16:50:10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8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我厅分别对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广西华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作出了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业务的行政处理。

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6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