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8〕6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市容)局、城管局(委)、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暨“两会”举办15周年、中国—东盟创新年、改革开放40周年,且恰逢我区成立60周年大庆。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8年9月12日至15日在南宁市举办,此外,中秋、国庆假期将至,确保“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83号)要求,我厅制定了《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4日
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住房城乡
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83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两会”广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两会”指挥中心、自治区“两会”安保总指挥部及“两会”安保部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目前正在运行的城市道路桥梁、供水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路灯、广告牌、地下综合管廊以及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大对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内公路、游道、危险地段、重点景区、观景台等地点的安全巡查力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两会”各项活动现场安全稳定,确保全区特别是南宁市及周边地区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实现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目标,为“两会”的顺利举办和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中秋国庆假期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厅成立“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厅党组书记周家斌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城市建设处、城市规划园林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以及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两会”及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项。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专项活动要求,每季度对本辖区内所有受监督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对列入本辖区严管对象的工程每月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的隐患和问题,突出抓好县域工程的安全监管。南宁市、近期曾发生过上述安全生产事故的市、县及其他有条件的市、县可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巡查工作应建立台账。我厅将于10月中旬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督查各市部署和落实工作情况。
(二)突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突出对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盾构作业、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该组织专家论证的组织专家论证、该检测的检测、该监测的监测、该验收的验收,严格按规定程序管理,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两会”期间有项目继续施工的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两会”期间有项目停工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三)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检查。南宁市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程风险管控,包括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控量测等实施情况;检查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资源保障和应急演练等情况。
(四)严格重要活动场所搭建施工安全监管。在做好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全面检查和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凡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活动有关的场所搭建活动,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对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并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活动场所搭建物的施工和使用安全。
(五)全力保障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各级市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两会”前认真开展一次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环卫、路灯、广告牌、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市政公用设施敏感目标、标志性构筑物的安全保卫,督促城市供水企业、排水(污水处理)企业、供气企业、地下管廊和市政桥梁养护单位等有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大安全巡查、防范和应急工作力度,做好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地下管廊、生活垃圾处理、相关作业车辆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做好雨水及污水管道的清淤、路面各类井盖及防漏网的检查加固、路面坑洼及塌陷等隐患部位的排查修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水厂原水水质、出厂水水质的检测检验,保证供水安全;加快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进度,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认真履行入户安全检查和告知用户安全用气的责任。
(六)加强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游览安全管理,提早谋划、科学预判,积极做好应对节日期间人流高峰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检查和加固修缮重点地段安全防护设施,开展游乐设施及动物笼舍的检测检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设施和游览地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提示标志;对重大危险隐患应暂停开放,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开放,必要时对景区内存在危险的景点地段实行关闭,以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国家资源及财产的安全。要加大对景点公路、游道、危险地段、重点景区、观景台等地点的安全巡查力度,加强旅游设施的防范和监控,强化对游览步道、车道、漂流河道、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缆车、索道、吊(索)桥、各种游船、车辆等服务设施以及各种游乐设施、救护、防护设施的检查检修。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暂停漂流、登山、攀岩及水上游览等项目活动。要认真组织和控制游客容量,确保良好的游览秩序。要制定详细的游览高峰时期游客分流方案,组织和抓好景区游客的疏导、疏散工作,防止造成混乱、发生踩踏事故;在通往景点的所有道路、码头、渡口等地方,要加强交通管理和疏导工作;在游客集中的游览区域,要加强各项游览活动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
(七)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地要突出加强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等重点消防单位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管理区域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等共用消防设施以及供电供气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可靠、完整可用。
(八)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工作,特别是城镇直管公房使用安全排查工作,强化防控措施,认真建立危旧房整治台账,加强部门联动,争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机构的参与和支持,督促房屋产权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坚决避免房屋倒塌事故发生,同时注意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加强农村危房排查和认定工作,建档造册,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2018年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对暂时无法改造的,要制定措施,加强安全使用管理,防范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九)认真抓好停工项目节后复工的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两会”期间停工、会后复工项目的安全监管,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严格执行复工安全检查验收制度,严把复工安全检查关,未经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各市在抓好项目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的同时,要派出专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重点跟踪,及时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两会”和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参照我厅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本辖区内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消除隐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要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停工整改的,必须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
(三)强化应急值守,落实值班制度。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两会”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按照应急预案及时作出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援,妥善进行处置。“两会”期间和中秋国庆节假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我厅总值班室电话:0771-2260001,传真:0771-2260017。
(四)认真总结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处理结果。对本辖区、本行业在“两会”期间和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于2018年9月24日前将落实本实施方案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总结报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高榕蔚,联系电话:0771-2260119、2260138(传真),电子邮箱:gxzjtj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