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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8〕39号)

2018-07-11 16:39:18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管〔2018〕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办法》(桂建质〔2015〕22号)以及《关于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5〕97号)要求,我厅拟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异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异地试验室”)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异地试验室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按要求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办理诚信库入库,方可开展业务。

    二、异地试验室应按要求在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进行登记,异地试验室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我厅将对异地试验室在监管系统登记的信息进行核查,信息核查通过后,其录入的电子数据资料自动导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视为诚信库入库办结。

    四、信息核查工作委托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异地试验室须一次性带齐所需核查的资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信息真实性核查。

    五、异地试验室在监管系统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通过电话或QQ预约的方式办理原件真实性核查工作。预约时间:2018年7月5日至7月15日,审查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8月30日,预约电话:0771-5846195,预约QQ:345377455。

    六、已开设的异地试验室必须在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信息核查工作,逾期不完成信息核查或信息核查不通过的,我厅将在监管系统关闭出具检测报告的功能;2018年8月30日后开设的异地试验室参照此程序进行信息核查工作。

    联系人:陈樑,联系电话:0771-5846195。信息核查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际路1号1706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