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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1号建议的答复

2018-07-04 09:05:00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赵桂兰等11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自治区政府制定《广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质监局协办。经我厅商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质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制定《广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2017年,自治区主要领导先后对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我厅认真研究提出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要求,我厅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2017年4月至8月,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牵头,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质监局、广西消防总队、广西调查总队等单位共同组成调研组,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了课题调研,并到区内的南宁、柳州、河池市和区外的广东省及广州市、四川省及自贡市开展了实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我厅形成了《广西既有多层住宅建筑电梯改造工作调研报告》,在征求调研组各参与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2017年9月20日报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最终形成调研信息报送自治区有关领导。

    (二)起草有关政策文件。2017年12月,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对调研信息作出批示,我厅立即着手起草《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进一步开展了实地调研,同时征集有关厅局意见。2018年1月,我厅将《指导意见》(初稿)面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于1月29日组织自治区有关厅局对《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专题会议研究。4月9日,我厅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厅局以及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我厅厅务会审议通过,我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已于近日将《指导意见》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指导意见》起草期间,我厅先后多次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领导进行工作汇报。《指导意见》起草以依法依规、简化便民和加快推进工作为原则,针对加装电梯中存在的业主意见难以统一、费用难以筹集、审批手续复杂等3大主要问题,充分综合吸收了22个区外省、市的政策措施,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一是简化申请条件协调业主意愿,妥善解决业主矛盾,做好宣传调解工作;二是多管齐下支持业主筹措资金,鼓励社会投资;三是大幅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相关技术审查标准适当放宽;四是明确电梯安装、检测、验收、维护保养建设要求,保证质量安全;五是明确保障措施加快工作推进,以试点带动全面推进,并加大宣传、协调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跟踪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指导意见》情况,根据审定意见及时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出台《指导意见》,为各地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依据。

    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