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便函〔2018〕198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市容)局、城管局(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8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1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以及我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及汛前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8﹞11号)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请各市排水防涝工作主管部门于2018年4月1日前将城市排水防涝自查报告和《2018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工作自查表》(详见建办城函﹝2018﹞143号文件附件1)报送我厅城建处。
我厅将于2018年4月上旬对各市开展汛前排水防涝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彭旭,联系电话:0771-2264310,电子邮箱:jstcjc2123@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