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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1号建议的答复

2017-04-28 16:35:26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温冬玲等7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蒙山县丝绸工业小镇建设的建议”,已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和我厅分别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培育特色小镇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国首批特色小镇申报评选,我区鹿寨县中渡镇、恭城县莲花镇、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和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4镇入选。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将在今年7月召开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期间,出台广西建设特色小镇的有关文件,全面推进我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开展。

    你们在建议中对蒙山县丝绸产业园区的基本情况、主要特色和发展前景等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应该说,蒙山县创建丝绸特色小镇具备一定的基础。但是,我们也看到,蒙山丝绸小镇的产业链不完善,上下游产业尚未拓展,研发能力不足,自主品牌影响力有待加强,产品附加值有待提升等问题还比较明显。针对这些问题,为了更好地促进蒙山县丝绸特色小镇建设,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的建设,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蒙山县做好特色小镇的申报。待自治区建设特色小镇的文件出台并开展申报后,我厅将积极指导蒙山县编制好申报材料,进一步理顺特色资源,明确发展目标,高标准编制申报资料,力争能够入选。

    二是协助蒙山县开展政策性银行贷款等工作。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特色小镇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一旦项目申报文件下达,我们将协助蒙山县做好相关工作,力争获得相关资金支持。

    三是指导蒙山县做好丝绸文化小镇规划设计。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专家团队指导蒙山县开展丝绸文化小镇的规划设计,通过合理布局产业突出文化底蕴和塑造特色风貌,将蒙山县丝绸特色小镇建成为旅游精品和重要的文化载体。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8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 龙,0771—2260191

    抄           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处,梧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