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等文件精神,我厅起草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5月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覃韵,联系电话:0771—2260298,电子邮箱:gxjstjgc@126.com。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7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进一步完善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程总承包承发包管理
(一)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方案设计完成后进行总承包的发包。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三)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的项目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证书;分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实行诚信卡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四个或四个以上工程项目任职。
(四)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与监理工作相适应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并承担相应监理责任。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勘察、设计、施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工程总承包企业予以改正;工程总承包企业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五)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在招标文件以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风险的合理分担。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包括:
⒈ 建设单位提出的工期或建设标准调整、设计变更、主要工艺标准、使用功能或者工程规模的调整;
⒉ 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工程费变化;
⒊ 主要工程材料价格和招标时基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总承包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⒋ 难以预见的地质自然灾害、不可预知的地下溶洞、采空区或障碍物、有毒气体等重大地质变化,其损失与处置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因总承包单位施工组织、措施不当等造成的上述问题,其损失和处置费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
⒌ 保护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设施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⒍ 其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程费的增加。除上述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外,其他风险可以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
二、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办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时,如没有相关栏目填写工程总承包信息的,可在备注栏中注明工程总承包企业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其他栏目按照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实际承担的工程内容填写。
(二)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实际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建设主管部门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时,除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外,应将工程总承包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作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纳入建筑工程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办法监管范围,在法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中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详见附件2—5)。
附件:⒈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⒉ 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⒊ 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
⒋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任命(姓名) 为我(建设□、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项目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职责。
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执业资格类别等级:
执业资格证号:
公司职务: 职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全面负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⒈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⒉ 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特点,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工程管理与协调制度,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合理调配设计、采购和施工力量,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控制。
⒊ 积极组织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⒋ 积极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
⒌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工程总承包单位留存。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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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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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名:年 月 日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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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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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单位(公章):
附件3
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
≥80㎝
备注:永久性标牌字体宜采用宋体,宽不小于800mm,高不小于600mm,材质宜为花岗岩等耐久性材料,标牌设置年限应为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
附件4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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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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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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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投资规模) |
平方米 (万元) | |||
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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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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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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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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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 | ||||||
单 位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执业资格 证号 |
履职 时间 |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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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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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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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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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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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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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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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建设单位:(签章)
填报时间: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