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2017〕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了解我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状,促进各地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厅定于2月下旬开展2017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本次督查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起重设备专项检查、墙体材料专项检查、监督机构考核(包括初次考核、验证考核)和监督员初始考核等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全区14个设区市及其所辖2~4个县(市、区),抽查的具体县(市、区)由各检查小组确定。
(二)检查项目主要是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商品住宅工程、学校工程。
(三)有新监督员现场考核任务的地区,应首先选择满足考核需要的工程(即新监督员跟班学习的工程)。
二、检查工程数量
设区市、县(市、区)抽查工程的数量均不少于2个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⒈ 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建筑市场监管暨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精神情况。
⒉ 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7〕6号)情况。
⒊ 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推行工程实体样板制度和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的情况。
⒋ 监督机构管理情况,包括机构建立监督员业务记录和开展年度素质考评情况、监督员的监督档案收集和整理情况以及使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等。
⒌ 主动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工程的情况。
⒍ 执行桂建质〔2014〕3号、桂建质安监〔2016〕2号、桂建质安监〔2016〕5号等文件的情况。
监管部门履职检查表详见附件1。
(二)质量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⒈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⒉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施工安全行为。
⒊ 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状况。
⒋ 对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使用的主要建材进行监督抽查、抽测;对墙体材料进行专项检查。
⒌ 检查施工现场2017年春节后复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落实情况。
⒍ 对在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情况进行检查;对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至附件10。
四、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共分6个检查小组,原则上每个小组共6人,其中1名组长、1名联络员、2名质量专家和2名安全专家。各组组长和检查地区如下:
组别 |
组长 |
检查地区 |
第一组 |
莫兰新 |
桂林、柳州 |
第二组 |
顾 胜 |
南宁、贺州 |
第三组 |
杨东源 |
崇左、百色 |
第四组 |
黎旭标 |
钦州、防城港、北海 |
第五组 |
肖光延 |
来宾、河池 |
第六组 |
吴晓广 |
梧州、贵港、玉林 |
各组具体人员组成以及行程安排由各检查小组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
(二)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准备一份详细的在建工程一览表,要求有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名称、审图机构名称、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工日期、结构类型、建筑面积(长度或跨度)、工程造价、形象进度和监督机构监督小组成员姓名等内容。
(三)请监督机构携带被抽查工程的监督档案至现场备查;请监督机构通知参加现场考核的监督员携带编制证明原件(或聘用合同原件)、学历证明原件、职称证原件和考核监督档案至现场供查阅。
(四)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本文附件均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下载。如有不尽事宜,可详询本次检查联系人:王劲宏,联系电话:0771—5881296。
附件:⒈ 监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 质8-附件.doc
⒉ 在建工程基本情况表
⒊ 基本建设程序检查表
⒋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表(房屋建筑工程)
⒌ 施工单位履职抽查表
⒍ 监理单位履职抽查表
⒎ 重大危险源管理检查表
⒏ 建筑起重机械责任主体履职情况检查表
⒐ 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⒑ 工程墙体材料专项检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