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质〔2016〕2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提高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了解各地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情况,我厅定于7月上旬开展2016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 全区14个设区市及其所辖2~4个县(市、区),抽查的具体县(市、区)由各检查小组确定。
(二) 检查项目主要是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工程和2016年以来在我区发生过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6)所承接的工程。
二、检查工程数量
各市、县(市、区)抽查工程的数量均不少于2个。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⒈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⒉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施工安全行为;
⒊ 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状况;
⒋ 对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使用的主要建材进行监督抽查、抽测;
⒌ 工程实体安全防护专项检查。
(二)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检查内容
⒈ 检查工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
各类建设工程是否按程序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是否有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的行为。
⒉ 检查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情况。
(1)签署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情况;
(2)五方责任主体信息公示情况;
(3)执行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制度情况。
⒊ 监督机构监管情况。
(1)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
(2)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推行工程实体样板制度和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的情况;
(3)监督员的监督档案情况,包括档案齐全性、监督计划、监督记录与责令整改情况;
(4)监督机构各季度对辖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普查的情况;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题会议的情况;
(6)处理投诉举报的情况;
(7)主动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工程的情况;
(8)监督机构建立监督员业务记录和开展年度素质考评情况;
(9)了解监督机构使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以及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数据的录入情况。
⒋ 开展2016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问卷调查工作情况。
四、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共分6个检查小组,每个小组成员约6人,其中组长1名、联络员1名、质量专家2名和安全专家2名。各组组长和检查地区如下:
组别 |
组长 |
检查地区 |
第一组 |
顾胜 |
南宁 |
第二组 |
莫兰新 |
柳州、河池 |
第三组 |
杨东源 |
北海、防城港、钦州 |
第四组 |
黎旭标 |
梧州、贵港、玉林 |
第五组 |
蓝俊 |
桂林、贺州 |
第六组 |
吴晓广 |
百色、来宾、崇左 |
各组具体人员名单以及检查行程安排由各检查小组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县(市、区)。
(二)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准备一份详细的在建工程一览表(要求有形象进度和监督机构监督小组成员姓名)。
(三)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填写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暨监督机构履职督查表》(附件7),并按照表中内容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及2016年上半年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总结。
(四) 检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以上未尽事宜,可详询本次检查工作联系人:王劲宏,联系电话:0771—5881296。
附件:⒈ 在建工程基本情况表 附件.doc
⒉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表(房屋建筑工程)
⒊ 施工单位履职抽查表
⒋ 监理单位履职抽查表
⒌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专项检查表
⒍ 2016年以来在我区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
⒎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项督查暨监督机构履职督查表
⒏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检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