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便函〔2016〕9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人防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为加强对全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8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发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厅。逾期不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黎旭标,联系电话:0771—2260057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