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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的通报

2015-01-06 11:26:49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标〔2014〕41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的通知》(桂建标〔2014〕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于2014年9月9日至19日分六个检查组在全区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按照《通知》要求,本次检查分企业自查、自治区抽查两个阶段进行。检查重点以企业的资质条件、市场行为、执业质量为主,同时兼顾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等内容。受检企业共计157家(含28家外省驻桂企业)。其中,南宁106家,桂林13家,柳州11家,北海8家,玉林5家,百色、钦州、防城港各3家,梧州2家,来宾、贺州、贵港各1家。本次检查中发现有7家企业不符合执业标准条件,其余150家企业的执业情况基本满足资质准入许可要求。

    (二)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提高执业质量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总体执业水平有明显提高。

    ⒈ 执业质量控制管理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各企业不断创新质量控制管理模式,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及流程,保障了执业质量。

    ⒉ 注册执业人员培养力度明显加强。各企业通过引进、招聘等方式,增加注册执业人员数量,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逐步健全。

    ⒊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各企业将档案资料收集与成果文件出具、执业人员薪酬挂钩,加大了造价咨询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力度,档案资料完整,整理规范。

    ⒋ 注重塑造企业形象及长远发展。大部分企业加大了硬件设备的投入,自有办公场所比例明显提高,办公设备及应用软件配置到位。企业还通过建立网站等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提供了基本保障。

    (三)不符合执业标准的7家企业。

    ⒈ 广西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师人数不足6人。

    ⒉ 广西泰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已过期。

    ⒊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湖北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家外地驻桂企业的备案时间已过期。

    ⒋ 梧州天盛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广州恒生润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办理撤销手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本地注册企业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监管不到位。部分企业对分支机构承办业务未严格执行质量审核控制体系,分支机构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监管有待加强、执业水平有待提高。

    (二)质量控制制度在具体业务操作中有待于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造价咨询工作方案审批、三级复核记录、回访记录缺乏有效监督,档案资料中未得到实质性体现,流于形式;部分项目存档资料中缺少成果文件交付登记表、回访记录、现场签证、现场踏勘记录、会议记录、计算底稿等过程记录资料。

    (三)企业在业务承接方面有待于进一步规范。部分项目未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个别委托咨询项目未签订合同;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执行不到位等。

    (四)企业专职专业人员在册不在岗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到岗履行其应尽职责,注册造价工程师到岗率仍有待提高,高素质造价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五)外省驻桂企业因为工作量不饱满等因素,均存在有备案造价师人证分离的现象。

    (六)对于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备案工作不重视,仅有招标控制价备案情况相对较好,合同价与结算价均不能做到及时备案。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检查中查实的存在企业资质超过有效期,执业人员或专职专业人员数量不满足企业资质等级与标准要求等问题的企业,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注销广西泰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二)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湖北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家外地驻桂企业存在违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之前,不得承接业务。

    (三)对广西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之前,不得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如逾期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我厅将依据有关规定,撤回该公司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造价咨询企业要认真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可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二)各造价咨询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懂法守法和行业自律意识,自觉维护工程造价市场秩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公平公正开展业务,共同塑造造价咨询行业良好形象。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造价咨询市场行为,通过监管引导造价咨询企业规范执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