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机构的资质动态管理,规范检测市场,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查暨检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括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材料检测试验的检测试验机构(含其开设的异地试验室)、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厂的内设试验室,均属检查范围。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对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检测市场行为管理情况;2012年以来对检测机构违法违规等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对被投诉、举报的检测机构做出的调查处理情况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信息上报情况;对工程质量检测实施远程视频监控计划及落实情况。请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二)检查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机构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情况;检测机构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上报送信息情况;注册执业人员资格、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情况,检测人员缴纳社保的情况;上年度资质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测机构的检测试验工作质量和检测行为等情况。检查采取现场核查资质和检测工作场所的方式,必要时抽查检测工地现场。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由我厅组织有关检测专家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时间从2013年3月(具体时间由各核查小组另行通知)开始。要求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通知辖区内的检测机构(含异地实验室)做好检查准备。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作出处理,检查结果全区通报。
联系电话:0771—2260138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