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从业各方诚信行为,加强建筑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络化管理,推动电子招投标建设进程,有效促进责任人员到岗履职,我厅将对全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和工程检测活动的企业(以下统称为“建筑业企业”)统一进行诚信行为的动态管理,建立“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诚信库”),实行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为顺利开展上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诚信库的运用和建立
(一)诚信库的运用
我区诚信库包括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区内和区外建筑业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资格信息、质量安全信息、业绩信息、信用信息等主要方面的内容,是全区招投标网络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诚信库的管理将依托网络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以建筑业企业和人员身份识别信息IC卡(以下简称“IC卡”)为介质,实现建筑业企业和人员全区联网动态监管。经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其他职能部门(以下统称“监管部门”)认可的IC卡,是建筑业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唯一从业诚信记录凭证,在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内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各类监管软件系统,在IC卡上记录或读取企业和人员的登记、注册、从业信息和不良行为,判明在办理某一类业务时IC卡有效与否的状态。同时,诚信库相关信息将应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项目承发包工作中,以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凡因建筑业企业和个人的不诚信行为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被限制参与相关的招投标活动和项目承发包活动。今后,建筑业企业的诚信评价得分也将运用于电子招投标过程中。
(二)诚信库的建立
凡2013年1月31日前,已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开展从业活动的我区建筑业企业和区外入桂建筑业企业,可于2013年1月24日始,凭建筑业企业身份认证锁登陆“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ariazand.com)首页“在线服务”的“业务管理系统”下的“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按有关提示自行如实填写企业和所属人员相关信息(部分“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系统”和市级招投标信息数据已成功导入的,只需自行核对信息真实性并补充完善其他缺漏信息即可),并注意以下要求:
1.建筑业企业入库要求。
(1)各类信息中涉及到证书、证明的,以及企业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广西监理工程师和安全员等人员相片,均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2)业绩信息原则上应提供近三年内取得的业绩,同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
(3)获奖信息须提供颁奖机关颁发的证书原件或文件;
(4)入库信息须保证真实有效,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该企业将被列为我厅重点核查对象。
2.建筑业企业入库程序。
(1)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ariazand.com)上凭建筑业企业身份认证锁登陆“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进入信息登录界面;未办理身份认证锁的企业可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办理(广西建设大厦14楼1415房,联系人韦建勇,咨询电话0771-2260122,点击查看->>身份验证锁办理指南)。* 注:对于已经拥有身份验证锁的企业,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锁、建造师注册管理锁、监理企业资质管理锁、监理工程师管理锁、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管理锁、外地驻桂企业备案管理锁等,则无需再新办理加密锁。
(2)企业自行如实录入各项内容,对运用于招投标和项目承发包工作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原件以及人员相片的扫描件;
(3)企业填写完相关信息,经检查无误后网上提交入库申请;
(4)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自治区内的企业到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属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指定部门进行真实性核查,核查部门通过初审,对外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数据上传我厅,同时向建筑业企业申领的招标代理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施工负责人)、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广西监理工程师)、安全员、专职投标员发放“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做好发卡记录;
(5)本自治区外的企业除携带第(4)点所需资料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进行真实性核查,我厅对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建筑业企业可申领招标代理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安全员、专职投标员 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6)我厅对各市上传的建筑业企业信息进行抽样复审,必要时需相关企业再次提供原件核对,复审通过将进入诚信库实施日常管理。
3.具体时间安排
为配合电子招投标试点城市相关工作,将对建筑业企业入库进行集中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1)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2月28日,建筑业企业(含区外入桂企业)自行登陆“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
(2)2013年1月31日始,本自治区内的建筑业企业可到各设区市指定部门办理信息真实性核查;2013年1月31日至3月10日为各设区市集中初审时间;在初审期间由审查部门同时对外公示,公示期5天;
(3)2013年1月31日至3月10日,本自治区外的建筑业企业可到到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办理信息真实性核查;核查后对外公示,公示期5天;
(4)2013年3月15日至3月22日为我厅进行复审时间。
二、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
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和承发包活动中,建筑业企业指定具备资格的专职人员代表本单位开展相关招标投标业务;同时企业中标后(直接发包项目进行备案)的合同必须明确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之项目经理、安全员和项目总监为指定专人。
凡进入交易中心参加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工作人员应取得“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代表本单位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或项目投标活动和承发包活动。建筑业企业可按《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申领招标代理员或专职投标员诚信卡,在全区进行招投标活动。一个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只能由一个招标代理员和一个专职投标员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为其他招标代理员或专职投标员的,需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其他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项目部的指定专人诚信卡在合同备案后,属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将自动锁定;属总监的,该总监在同一设区市任满3个项目部总监职务的,将被锁定。在未按《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解锁之前,相关人员的诚信卡将失效,以确保有关人员到岗履职。
三、其它事项
(一)诚信库中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资格信息、质量安全信息、业绩信息等经审核入库后将通过“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对外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企业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按入库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影响招投标和承发包结果的,应自行负责。
(三)2013年1月31日后新成立的建筑业企业和区外入桂企业,仍可按入库程序加入我区诚信库,自提交完整的核查资料起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四)2013年3月25日起,凡参加我区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活动的建筑业企业须完成诚信库的入库工作。
(五)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
(六)自治区和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受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
信息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雷翰籍13597005838
监管业务咨询电话:0771—2260216、2368395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