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营造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12﹞5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根据《中国建设报》迎接党的“十八大”宣传要点,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认真做好《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建筑》和《广西城镇建设》杂志的征订和阅读使用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