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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1年全区燃气管理工作会议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贯会的通知(桂建城[2011]6号)

2012-07-25 08:40:00 来源: 收藏

桂建城〔20116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局:

为宣传贯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完善我区城镇燃气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提高燃气管理水平,全面部署2011年全区燃气管理工作总体任务,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我区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定于201151112日在北海市召开2011年全区燃气管理工作会议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部署2011年全区燃气管理工作任务;

(二)开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培训;

(三)召开中石油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推进实施工作座谈会。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51112日开会,会期两天。

地点:北海市海滩大酒店(北海市银滩大道,总台电话:07793898101)。

请会议代表于510在北海市海滩大酒店一楼大堂报到。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或市政局分管燃气工作的领导,法制科或市政公用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1人;

(二)各市燃气管理处(办、站)2人,各县(市)燃气管理站1人。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联合组织,由培训中心负责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发放工作。会务工作委托广西城建协会具体负责,广西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协办。

(二)会议代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请各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市及所辖县(市)燃气管理处(办、站)派员参会,并负责汇总本市(含所辖县市)参会人员名单,于56日下午530分前将名单报送广西城建协会(联系电话:07712260052,传真:07712260050,2260052)。

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