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自治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办公室召开全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及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视频培训会议,扎实做好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杨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项目统筹调度,落实项目建设“月调度”机制,确保2022—2023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施工。要对城市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已开工和计划开工的第三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动态排查,力争6月30日前,对涉燃气项目中存在管道敷设、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施工作业行为的,逐一登记在册,明确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人。要重点整治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和违规占压问题,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属地,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进行整改。
会议要求,要坚持标本兼治,紧抓燃气企业这个“牛鼻子”,启动实施燃气企业和用户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一批非居民用户用气环境标准化改造。要推动开展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为燃气用户提供安全检查和宣传提示服务。要大力推进燃气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各燃气企业信息化系统接入全区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建立平台预警、属地承接、企业整改、闭环销号的燃气安全监管运行机制。要强力打击黑气行为,坚决查处黑气上下游产业链和利益链。
会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了全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等燃气安全工作进展情况。会议还邀请了燃气专家解读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有关文件精神。
自治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黄诗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