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办),厅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2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函〔2012〕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2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函〔2012〕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积极推进我厅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和完善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与决策支持系统为载体,围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建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业务网上流转、市场监督管理和政务服务管理体系,整合监督管理和政务服务资源,扩大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信息共享,推进窗口服务扁平化模式,不断完善“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和应用,积极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不断提高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立足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推进服务型、效率型、阳光型政府部门建设,加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综合设计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推进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与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管理协调、运行高效的电子政务平台服务。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广西电子政务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确保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安全。
三、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对“一服务两公开”的部署,结合我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重点及发展目标,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与决策支持系统打造成集市场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效能监察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新型公共服务集合体,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一服务两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为决策部门提供最迅速有效的决策依据,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开展柳州、桂林、玉林三市资质审批扁平化试点、我厅政务服务窗口“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积累经验,为下一步全区性电子政务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平台建设,构建支撑体系。
⒈ 全力加快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与决策支持系统(平台)项目(一期)建设。抓住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机遇,加快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与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步伐,启动并在2012年内基本完成一期工程,实现我厅50%左右的业务在网上流转。
⒉ 启动试点项目。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于2012年2月底前,启动柳州、桂林、玉林三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项目窗口审批扁平化试点工作,实现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申报属地化办理。同时,通过这两类审批事项,研究申报审批系统与自治区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的信息共享链接,初步解决技术问题。
⒊ 加强平面宣传平台建设。强化开云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广西城镇建设》杂志、《广西建设年鉴》与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的互补,形成我厅“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支撑体系,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⒋ 建立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提高信息时效性。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参考要点制度、政务信息工作培训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政务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
⒌ 把握信息报送重点。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推进新型城镇化跨越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市场调控、城乡风貌改造、建筑节能减排、“城乡清洁工程”等作为重点内容,及时公开行业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工作推进进度信息,拓展群众参与和知晓渠道,心系民生,服务大众,阳光施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⒍ 加强主动公开。清理对外公开的信息类别,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把主动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途径,建立本系统重点及热点工作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⒎ 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三)深化拓展政务服务。
⒏ 加强政务服务数据库建设。围绕高效便民,以行政审批信息数据库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并完善各行政审批系统。强化建筑业企业网上报送信息管理工作,通过整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申报系统,加强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信息的核查,支撑诚信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工作,从
⒐ 继续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在2011年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基础上,完善各项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规程,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管理手段,学习先进管理模式,提高审批质量,把好准入关。积极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无差异化行政审批。
⒑ 为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建立自治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高效、快捷的政务专网公文传输渠道,力争在2012年6月试运行,年内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⒒ 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以开展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动力,通过窗口受理和审查审批两个环节,大力倡导优质、热情服务。大力扶持本地企业,引导企业从人才引进、业绩积累等方面,指导企业练好内功,提升企业实力,为资质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打基础。拓展窗口服务内容,完善服务细节,树立政务服务窗口新形象。
五、强化组织,落实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全面推进我厅“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是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对于推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制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建设服务型、责任型、阳光型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全区住房城乡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作为加强政府职能部门自身建设和管理,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的一项重要任务,扎实抓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厅成立“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厅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厅各处室、各有关厅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
(三)严格考评,加强督查。
建立健全“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管理监督考评机制,把“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发挥考评监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推动“一服务两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