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06]1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加快建设领域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根据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成果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发布2007-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领域科技新成果推广应用目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领域
(一)建筑节能技术领域;
(二)节地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
(三)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
(四)节材与绿色建材技术;
(五)环境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技术;
(六)新农村建设适用技术;
(七) 安全生产、综合防灾与应急管理技术;
(八) 城镇信息化技术;
(九) 公共交通与快速交通技术。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鉴定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
(二)新技术、新产品必须经应用证实是先进、成熟、覆盖面广的科技成果,并适合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且无权属争议;
(三)有在工程中推广应用必需的配套技术文件,包括企业自行编制实施或国家、行业、省发布的相关标准、工法、技术指南、标准图集等;
(四)申报单位须有较强的相关技术服务能力。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广西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
(二)营业执照及税务证书;
(三)有关技术资料一份(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1、项目综合研究(试制)报告;
2、项目成果鉴定(评估)证书;
3、有关应用技术文件: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工法或其相关部分的复印件。有关生产技术文件:工艺要求、产品标准、质保措施等;
4、两家以上加盖公章,留有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的用户意见或应用于生产与工程实践的证明;
5、已推广和拟推广应用的单位和工程名单;
6、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样品和图片;
7、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质量检测报告;
8、获奖、专利及生产许可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本企业及产品的介绍说明。
四、发布方式
申报项目由我厅委托广西建设科技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审查通过后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汇编成册,作为指导、推荐项目在全区推广使用(有效期三年)。请各市、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到广西建设科技协会,同时将“广西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发给广西建设科技协会。本文件通知和申请表格可到开云电子(中国)官方网站/ 的“下发文件”、“建设科技”等栏目和广西建设科技协会的网站/gxjskjxh/ 的“通知通告”、“表单下载”等栏目下载。
广西建设科技协会的联系人:章开华、陶尚儒、秦爱国,电话和传真:0771-2264236、2264212。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403室,邮编:530021,电子邮件:gxjskjxh@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