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注〔2011〕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区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桂建政务【2011】12号)精神,为使我区注册期即将届满的二级建造师顺利通过延续注册,经研究,定于2011年10月在桂林举办我区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1年12月前注册到期,自愿要求参加选修课培训的桂林、贺州市辖区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到期人员名单已发布在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 /gxzczx/,请各单位登陆网站下载)
(二)原已取得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但未按时注册,现要求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钢结构质量事故分析,工程项目管理前沿—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等。
三、培训学时
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周期内每位注册师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60学时为必修课,60学时为选修课)。本期安排选修课培训60学时。
四、报名程序
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参加培训班学员需登录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gxzczx/)“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点击“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桂林班)”进入,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由所在工作单位盖章认可。
(二)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凭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到酒店大堂,办理培训相关手续。
(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6日。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及培训地点:桂林市七星路48号桂林山水大酒店。
(二)报到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1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晚上:19:00-21:00),集中培训时间:10月30日至11月1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450元/人(含教材、实训费),要求在报到时缴纳。外地学员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其它事项
(一)我区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及注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按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培训。
(二)培训期间,要求各学员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三)参训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考试时出示)及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未取得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学员在报到时交2寸彩照一张)。
(四)联系人:曾惠玲,联系电话:0771-5535077。
附件:参加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人员名单(桂林班).xls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