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0〕2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0〕9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确保完成公共建筑“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务必于2010年10月8日前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检查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情况报我厅科技处。我厅将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对部分市、县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同时,检查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情况,并通报检查情况。
联系人:张春芳,电话:0771—2260040
关于切实加强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