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山东省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创建山东省节约型建设行业的意见》,决定自2005年起,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以“节能、节地、节水、节约原材料”为重点的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活动。
山东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量化了四个方面的目标:
——建设节能方面。城市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达到节能50%的标准要求,并逐步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
——建设节地方面。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降低20%;新型墙材生产量占墙材生产量比例达到65%以上,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建设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现节地10万余亩。
——城市节水方面。全省城市新增工业用水一半靠节水解决;全省城市年节水量达到4亿立方米,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5%,城市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平均减少到12%;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
——建筑节材方面。推广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率达到30%,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降低10%。
该省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着重采取六项措施:一是科学合理规划,强化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二是严格执行标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三是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建设节地。四是全面提高城市节水水平。五是推进建设节材的发展。六是加强对创建节约型建设行业的组织领导。(记者 耿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