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人〔2006〕11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举办第二期工程质量保险培训班的通知》(建人教函〔2006〕55号)转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班学习,并于2006年12月5日前将《工程质量保险培训班报名表》传真到我厅职工培训中心(传真:0771-2260160),以便统一报送建设部信息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