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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20〕1号)

2020-01-21 18:21:14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城〔2020〕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横县、马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各设区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19〕13号)要求,大力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高效开展,现就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

    广泛深入有效的宣传发动对于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作用,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工作,是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区大部分城市刚刚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大市民群众对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知识了解不深、掌握不透,普遍存在不理解、不支持、不愿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问题。各地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务必要在注重加强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的同时,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争实现宣传方式、宣传对象、宣传空间、宣传时间四个方面的“全覆盖”,努力营造人人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二、广泛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

    (一)宣传方式全覆盖。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办的宣传广告模板组织制作优良的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作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社交APP、通讯终端、户外广告牌、户外电子屏、楼宇电视、公交车、出租车等各种有效的新闻媒介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定期高频率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二)宣传对象全覆盖。各地要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的宣传教育,运用入户宣传、现场引导宣传、课堂培训等措施,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目的、意义及方法等知识的宣传教育。要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志愿者、家庭主妇、老年人、上班族、学生、幼儿等不同人群,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活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对象全覆盖。

    (三)宣传空间全覆盖。各地要针对城市范围内不同区域特点,采取灵活的宣传手段,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全方位覆盖到各类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城市每个角落。特别是对于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服务区、地铁站、公交站、街道广场、公园、景区、电影院、文体场馆、购物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外等客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要实施高频率高密度宣传。对于选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备设施配备,采取海报、横幅、标语、板报、宣传栏、LED电子屏等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四)宣传时间全覆盖。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于2020年春节前及春节期间采取简单易行且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要抓紧制定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责任,广泛发动各类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在全年各时段持续不间断地有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保持连续不断的生活垃圾分类舆论宣传热度和营造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加强宣传工作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原则。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检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党建引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坚持管行业也要管生活垃圾分类。各地各部门在抓行业管理的同时,也要同时抓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充分利用和发掘本行业本系统的资源优势,同步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全面统筹整合宣传渠道资源。各地要充分发挥宣传工作优势,组织发动铁路、民航、通信、文化、旅游、广电、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城管等有关部门,统筹整合宣传渠道资源,合理安排投放由自治区或本市制作的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定期上传宣传资源至共享邮箱(gxljflbzy@163.com,密码:gxljflbzy2260168)供各市、县选用。

    (四)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推进。各地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有分工又要强化合作;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一口径,统一步调,协调联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五)将宣传经费保障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经费合理纳入各部门年度预算,保障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李艳邵、陈羿,联系电话:0771-2260168、2366151,电子邮箱:gxljflb@163.com。

 

    附件: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17日

 


附件

 

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⒈ 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⒉ 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

⒊ 垃圾分类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

⒋ 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⒌ 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⒍ 2019年起,全国设区市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底前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⒎ 公共机构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⒏ 垃圾分类,“桂”在行动

⒐ 管行业要管生活垃圾分类

⒑ 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党员干部带头实施

⒒ 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携手建设壮美广西

⒓ 垃圾分类联动学校家庭社区,小手拉大手引领新时尚

⒔ 小手拉大手,垃圾随手分

⒕ 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一个社区,影响一个社会

⒖ 垃圾分类,我是行动者

⒗ 垃圾分类共同参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⒘ 生活垃圾分四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⒙ 记住口头禅,学会四分法:能卖留着卖,有害单独放,厨余精准投,余下归其他

⒚ 分类桶,要投准,回收蓝,有害红,厨余绿,其他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