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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关于2019年11月份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1-09 17:16:01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2019年11月份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19年,国家下达我区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新开工12万套。截至2019年11月25日,全区各类棚户区新开工16.62万套,其中,国家下达任务新开工12.11万套,完成国家年度开工任务的100.86%;国家棚户区改造储备任务新开工2.64万套;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新开工1.87万套。自治区新增任务开工率达20%以上的设区市有桂林市(36.67%)、梧州市(23.70%)、贺州市(92.36%)和崇左市(25.24%);尚无项目开工的有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河池市和来宾市。

2019年11月全区各类棚户区改造新开工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全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基本建成情况。2019年,国家下达我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6.2万套,截至2019年11月25日,基本建成8.15万套,超额完成任务。其中,大部分设区市均超额完成基本建成任务,仅有北海市(49.80%)和玉林市(85.46%)未完成目标任务,建设进展缓慢。

    二、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基本建成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区列入国家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开工建设47.17万套,已分配44.03万套,分配比例为93.34%。其中,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不含已依照规定盘活的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开工建设39.27万套,已分配37.20万套,分配比例为94.72%。

全区1-11月各市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全区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分配和基本建成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全区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分配目标任务为9390套,截至目前,新增分配1.5万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其中,14个设区市均已超额完成分配任务,区直单位(62.5%)分配比例未达100%。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目标任务为1.09万套,截至目前,基本建成1.04万套,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任务的95.40%。其中,基本建成率达100%以上的设区市有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贺州市和区直单位。贵港市(62%)、河池市(0%)和崇左市(77.75%)基本建成率未达100%。

    三、全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租赁补贴1.95万户,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1.98万户的98.53%。其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率达100%以上的设区市有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贺州市和河池市,剩余防城港市(16.61%)、百色市(92.72%)、来宾市(14.01%)和崇左市(92.83%)未完成目标任务。

    四、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进展情况

    (一)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情况。截至2019年11月25日,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258.5亿元,同比增长20.79%,环比增长16.46%。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45.55亿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6.73亿元,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投资5.51亿元,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投资0.16亿元,限价商品住房完成投资0.54亿元。

全区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占比如下图所示:


    (二)全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全区发行两期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专项债券共计200亿元,用于支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18.92万套(其中2018年及历年续建7.47万套,2019年国家任务7.43万套,2019年储备任务0.85万套,2019年新增任务3.17万套)。截至2019年11月25日,已支付使用债券资金188.93亿元,使用率为94.47%。其中,第一期债券资金已使用48.75亿元,占第一期发行债券总额50亿元的97.50%;第二期债券资金已使用140.18亿元,占第二期发行债券总额150亿元的93.46%。

    目前,柳州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贺州市和崇左市两期债券资金均已完成使用。部分城市两期债券资金平均使用进度较慢,其中使用率低于全区水平(94.47%)的设区市有玉林市(76.90%)、河池市(65.23%)和来宾市(77.08%)。第一期债券资金中,玉林市(93.06%)、贵港市(84.14%)和来宾市(78.23%)尚未完成使用;第二期债券资金中,南宁市(98.87%)、桂林市(98.02%)、梧州市(92.78%)、玉林市(67.88%)、贵港市(95.51%)、河池市(45.58%)和来宾市(76.56%)暂未完成使用。

全区1-11月棚户区改造债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如下图所示:

 

附件:⒈ 2019年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情况通报表

      ⒉ 2019年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通报表

      ⒊ 2019年全区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表

      ⒋ 2019年全区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和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完成情况表

      ⒌ 全区棚户区改造债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表

      ⒍ 2019年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情况绩效统计表

 附件1-2019年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情况通报表.xlsx
附件2-2019年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通报表.xlsx
附件3-2019年全区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情况表.xlsx
附件4-2019年全区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和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完成情况表.xls
附件5-全区棚户区改造债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表.xlsx
附件6-2019年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情况绩效统计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

领导小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