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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2019-12-19 10:55:36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函〔2019〕65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规范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以下简称“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优化市县一体化平台。各市要加快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一是推进市本级及所辖县在同一平台办理房屋网签备案,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应包含所辖全部行政区(县)房屋网签备案信息;二是系统中要包括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房屋租赁和房屋抵押等业务模块;三是具备交易资金监管功能;四是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全区房屋交易网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桂建房〔2019〕6号)规定,采用统一的房屋交易网签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房屋网签备案。

    二、完善网签备案流程。各市要根据《通知》规定的房屋网签备案基本流程,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延伸窗口、创新工作方法,修订和完善本市房屋网签备案流程,不断提高房屋网签备案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全区房地产市场数据库,确保房屋交易数据及时、准确和全覆盖。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