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9〕34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2019年7月2-12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三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情况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重大危险源管理、起重设备管理情况等。调研组调研了14个设区市和28个县(市、区),到84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实地调研,其中涉及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61个商品住宅工程、18个公共建筑、2个工业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30.39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71.22亿元,涉及84家建设单位、79家施工单位、61家监理单位。此外,调研组还对64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造价66.85亿元)的质量安全和166个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工程质量安全整体受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发现,各地在监管部门履职、建设单位履职、施工和监理单位履职、信息系统使用、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起重设备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八个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亟须引起各方重视。
(一)监管部门履职方面。
⒈ 文件贯彻落实方面。部分地区未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宣传贯彻工作;南宁市经开区、上林县、恭城县、玉林市玉东新区、凌云县、凤山县、大新县等7个调研地区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发〔2018〕13号)的要求开展第二季度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活动;此外还有部分地区评价完成率较低,影响了全区评价工作的整体推进。
⒉ 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调查情况。藤县、防城港市防城区、钦州市钦州港区、钦州中马产业园区、贵港市港南区和港北区、容县、德保县、凌云县、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等11个地区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2019年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调查工作。
⒊ 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方面。未全面使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简称“质安监系统”),少数工程信息未录入系统,或录入信息不全、不准确,无法实现网上抽选工程。
(二)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部分工程存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提前开工的现象,截至2019年7月26日,仍有14个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施工、监理单位履职方面。
⒈ 企业履职情况。部分施工、监理企业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公司季检、分公司(区域公司)月检、项目周检,较多工程检查内容不全,有的检查走过场,不能发现存在的明显质量安全隐患。个别企业涉嫌违法转包,如广西容县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容县万盛华府2#楼工程,经询,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不熟悉施工现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无履职记录或资料签名造假。
⒉ 人员履职情况。部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参加监理周例会;部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熟悉自己的岗位责任,专业知识欠缺,不具备岗位履职能力;项目管理人员履职资料缺失、检查和验收记录他人代签现象较为突出,少数工程超过50%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场履职。
(四)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部分工程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率偏低,未实现所有农民工工资通过“桂建通”银行卡由银行代发;部分工程工人考勤记录上传率偏低,工人未通过实名制通道进行考勤。
(五)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⒈ 资料管理方面。
(1)施工资料。部分工程缺失检验批划分方案、检验批验收原始记录、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方案、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修补方案和修补记录、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等,少数工程有资料造假现象。在材料试验报告方面,部分工程缺失材料进场台账和试验台账、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少数工程钢筋、水泥等原材料抽样频率不足。
(2)监理资料。部分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旁站方案无针对性。部分工程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反映现场存在的问题较少,与现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不符。
⒉ 监督抽测情况。共抽测39组钢筋,其中有36组合格、有3组重量偏差不合格,合格率为94%;抽测1组钢筋焊接接头,结果为合格;抽测24组防水卷材,其中有21组合格、有3组不合格,合格率为87.5%。
⒊ 实体质量方面。
(1)地基与基础工程。少数工程已施工至上部主体,未能提供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2)砌体工程。部位工程拉结筋、混凝土过梁、构造柱马牙槎不符合要求;少数工程卫生间漏设混凝土翻边;部分工程的砂浆不按配合比计量下料。
(3)混凝土工程。少数工程的试件养护环境不符合要求;少数工程楼板等混凝土构件存在开裂、孔洞等外观质量缺陷;少数工程楼梯梯板局部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楼板负弯矩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普遍不符合规范要求。调研组用回弹法抽查179个梁、柱构件的混凝土实体强度,有6个经验证不合格,还有11个尚未完成强度验证检测。
(4)钢筋工程。钢筋绑扎不规范、楼梯板上部纵向钢筋端部弯折段长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箍筋未按要求加密设置、构造柱和框架柱主筋偏位、箍筋弯钩弯折角度和平直段长度不符合要求、钢筋连接接头未按规定错开等。
⒋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安全管理。部分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清,专业知识缺乏,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按规定进行巡检和安全交底;部分工程不能准确识别重大危险源;少数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
(2)文明施工。少数工程未实施封闭管理;少数工程施工主干道不通畅、未平整或未硬化;部分工程未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杂乱、无材料标识牌、警示标志缺失。
(3)脚手架搭设。特殊部位无方案、拉结点间距过大、首层无拉结点、局部支撑在悬挑构件上、架体未按规定进行水平防护和作业层防护、外架高出施工作业面高度不足等。
(4)模板支撑施工。无特殊部位的支撑说明、模板支撑体系方案与实际不符、梁下未按方案设置独立支撑、水平拉结杆和剪刀撑缺失、立杆间距过大、未保持两层支撑体系、模板支撑架与外脚手架拉结等。
(5)卸料平台搭设。钢丝绳和钢梁不按方案设置、作业平台与主体间的通道不通畅、水平与竖向防护缺失、方案中计算错误等。
(6)临边、洞口防护。防护与施工进度不同步、预留洞口封闭不严密不固定、临边防护栏杆不牢固、电梯井防护门高度不足、电梯井内未按规定进行水平防护等。
(7)施工用电。未按TN-S系统设置,未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一箱多闸多机、电缆线沿外架钢管敷设、电线未按规定分色、PE线未接至用电设备等。
(8)消防安全。消防水管与施工进度不同步、立管未连接消防水源、消防立管直径不符合规范要求、楼层未配备水带和枪头等设施、在消防水管上违规安装施工用水设施、集中堆放模板处未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失效等。
(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⒈ 质量方面。部分工程未对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和复检;部分工程提供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质量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部分市政道路基层(水稳层)厚度、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不足。
⒉ 安全生产方面。在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管理、施工机具使用及洞口、沟槽临边防护等方面存在与房屋建筑工程类似的安全隐患;部分工程道路延线未封闭施工,或边通车边施工的路段无明显安全警示标识。
(七)起重设备管理方面。调研组共检查塔式起重机71台、施工升降机45台、物料提升机29台。其中,起重设备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工程有46个,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塔式起重机有35台、施工升降机有17台、物料提升机有14台。建筑起重机械的具体调研情况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另行发文通报。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本次调研的84个房屋建筑工程中,有75个存在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设备以及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共计162处。其中,临时活动板房有61处、施工升降机有49处、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有3处、高大模板有20处、深基坑有25处,其他有4处;因现场管理不到位或管理缺失,导致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有27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有33处。重大危险源的具体调研情况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另行发文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我厅将依据此次调研情况,以及各地报送的企业整改结果,对履职不到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所涉及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
(二)各地应加强对辖区在建工程信息录入一体化平台和质安监系统情况的抽查,按时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和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时间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
(三)对广西容县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转包的行为,请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于2019年9月20日前书面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