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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7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建函〔2019〕297号)

2019-08-15 09:57:46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函〔2019〕297号                   签发人:封  宁

 


班宁等4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及优化垃圾分类制度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南宁市人民政府协办。经我厅商南宁市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及优化垃圾分类制度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进程及成效

  从2014年开始,南宁市先行先试,按照“三分类”方式(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开展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间,垃圾分类试点范围从10个住宅小区扩大到45个,覆盖居民户数共26138户。2017年,国家将南宁市列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同年11月,自治区下发《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在南宁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支持其他设区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到2020年,南宁市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他垃圾强制分类城市的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2018年,自治区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南宁市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成立了专门的垃圾分类办公室,印发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的方式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南宁市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也相应制定印发了本单位、本辖区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

  目前,南宁市从各城区到社区居委会、小区形成了自上而下较为完整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有1583个党政机关单位及150个示范小区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工作,各城区、开发区均已划定10个示范片区,覆盖居民户数约28万户。2018年分类处理可回收物约44.99万吨、易腐垃圾7.85万吨、其他垃圾127.95万吨、有害垃圾各城区暂存未进行统计。经过几年实践,南宁市逐步建立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市民意识日渐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通报中,南宁市分别位列全国46个重点城市的第14名、第16名。

  二、南宁市结合“建议”待改进问题的几点做法

  (一)“垃圾分类标识不统一”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出台标准。2018年12月31日,南宁市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 1896-2018),对城市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分类作业做出明确要求,如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颜色、规格以及分类标识样式、大小、粘贴位置等。二是配备合标收集容器。2018年,南宁市市直机关单位共配备合规格的分类垃圾桶7545组,其中两分类7028组,三分类313组,四分类204组。三是开展检查指导。2019年4月,南宁市开展了7次实地督导工作,实地查看了机关单位及垃圾分类示范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现状、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及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情况,对分类收集容器的规范配置和分类标识规范粘贴进行明确指导。

  (二)“垃圾分类后的重新混合收运比较常见”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配备专用车辆。目前,南宁市已配备专用餐厨垃圾转运车48辆,专用有害垃圾转运车2辆,专用其他垃圾转运车302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初步形成。二是规范车辆“着装”。为便于社会监督,南宁市正组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喷涂工作。目前,以垃圾分类的四种颜色标识、标志、吉祥物等为设计主基调的车辆喷涂方案正在审批当中,争取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的喷涂工作。

  (三)“公益宣传效果还不够理想”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设计特色宣传标识和用语。南宁市已通过公开征集,选定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垃圾分类宣传logo、宣传标语、宣传吉祥物等设计作品,后期将应用到各类宣传展示及宣传活动中,进一步促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形象及影响力。二是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2019年一季度,南宁市共组织主题宣传活动498场次,入户宣传10907次。通过趣味盎然的有奖问答、游戏竞技、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提高居民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三是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南宁市充分发挥南宁日报、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及南宁晚报等传统媒体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报道,并持续加强南宁新闻网、南宁手机台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利用图文、视频、音频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总结南宁市的工作经验,进一步结合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启动全区设区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全面启动我区设区城市垃圾分类工作。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实情,完成好全面启动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近期,我厅计划组织部分设区市环卫主管部门赴海南等地考察调研,探索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模式加快推进我区城乡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统筹餐厨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农村秸秆、养殖粪便、工业有机废物等,实现综合利用。同时,继续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列入对各市绩效考核,明年力争将生活垃圾分类整体工作纳入对设区市的绩效考核。

  (二)加强部门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我厅将加强与自治区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资金支持力度。经与自治区财政厅沟通,初步提出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1800万,主要用于支持全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前方案已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审核。

  (三)推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进一步研究探讨“互联网+垃圾分类+上门服务”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在我区应用推广的可行性,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拥护和认知,为居民提供分类便利服务,更加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年内我们将组织开展全区环卫主管部门人员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内容。同时,配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厅等部门,加强对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工作,积极推动设区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基地建设,为更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供更好的平台,引导公众提高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

  (五)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我们将加大与自治区人大等部门沟通,加快推进自治区级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工作,督促设区市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立法工作,结合城市市容环卫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制定,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要求。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