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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全区第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的通知(桂建管〔2019〕51号)

2019-09-30 08:06:04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管〔2019〕51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7〕15号)规定,结合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我厅决定将南宁市等23个市、县(市、区)列入2019年全区第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详见附件1)。同时,结合地方整改情况,决定将2019年第一批“严管地区”中的桂林市等10个市、县(区)移出“严管地区”名单(详见附件2)。

“严管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须按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我厅将加强对上述地区的监督力度。

    附件:⒈ 2019年全区第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全区第二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的通知 附件.doc

          ⒉ 移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地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