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9〕4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经查,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等170家企业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历史业绩补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8〕16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等170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每家企业扣减诚信分3分,期限为12个月。
下一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建市政工程业绩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37号)要求,加强对业绩录入工作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对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所有信息严格把关,防止虚假信息入库。对把关不严,造成本地区报送虚假信息较多的,我厅将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附件:通报批评信息登记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企业名单 管43号附件.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22日